轉知教育部書函,惠請貴機關(校)參照行政院「推動ODF-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續階實施計畫」,持續推動相關文件、表單符合ODF-CNS15251文書格式作業事宜,請查照。

   教育部  書函  
    機關地址: 10051臺北市中山南路5號
    承 辦 人: 郭瑞南
    聯絡電話: (02)7712-9026
    電子郵件: :kevinkuo@mail.moe.gov.tw
受 文 者: 台南家專學校財團法人台南應用科技大學
發文字號: 臺教資(五)字第1070155475號
速  別: 普通件
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  
附  件: (0件) 無附件
 
旨: 惠請貴機關(校)參照行政院「推動ODF-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續階實施計畫」,持續推動相關文件、表單符合ODF-CNS15251文書格式作業事宜,請查照。
明:  
  一、 本部前於106年11月6日臺教資(五)字第1060158639號函諒達。
  二、 惠請貴機關(校)配合事項如下:
     (一)網站及資訊系統提供下載及匯出的可編輯文件應支援ODF文件格式,非可編輯者則採用PDF的文件格式。
     (二)可編輯之公文附件以「可產生標準ODF文件之軟體」製作,以提升「電子公文附件採用ODF文件格式」之使用比例。
     (三)學研計畫之文件、表格與成果等相關文件優先以ODF文件格式製作。
     (四)推動學校單位 ODF 文件格式普及應用
     1、行政作業以ODF 文件流通。
     2、教師在職訓練納入 ODF 文件格式課程。
     3、以「可製作標準ODF 文件之軟體」作為基礎教育應用工具。
 
正本: 各公私立大專校院、各國立大學附設醫院及農林場